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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大连:“要账公司”上门追债殴打欠债者 遭“反杀”被捅...,,双方发生争吵,孙松将手中的香烟抛向赵某面部,某抓住赵某衣领,并将其逼到墙边,同时用拳头击打赵某的头部,孙松上前踹了赵某一脚,并和葛某一起对赵某拳打脚踢。 瓦房店法院审理此案认为,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,辽宁大连:“要账公司”上门追债殴打欠债者 遭“反杀”被捅重伤 独解真相 20200613 22:22 原标题:辽宁大连:“要账公司”上门追债殴打欠债者 遭“反杀”被捅重伤 辽宁大连的孙松(化名)等人受雇于一家建筑公司,找欠款的赵某要账。见到赵某之后,孙松等人用香烟抛向其面部,还对其拳打脚踢。谁知赵某掏出杀猪刀,一顿胡乱捅刺,将随孙松一起前去要账的两人捅成重伤。2020年6月从法院获悉,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一年四个月。 1985年出生的赵某是大连瓦房店人。他曾经在瓦房店某小区购买过一处房屋,买房时向该小区的开发建筑公司借了6万元钱。但是在还款3万元钱之后,赵某发现房屋漏水问题一直没有解决,拖欠剩余3万元不还。 这家工程有限公司为了讨债,于是雇佣孙松催收这笔账。孙松又找到葛某、侯某帮助其收债。孙松打电话找赵某要账时,两人发生争吵。赵某因害怕遭遇报复被打,从附近杂货摊购买杀猪刀一把,并随身携带。 当天中午12点多,孙松带着葛某侯某两人找到赵某。双方发生争吵,孙松将手中的香烟抛向赵某面部,某抓住赵某衣领,并将其逼到墙边,同时用拳头击打赵某的头部,孙松上前踹了赵某一脚,并和葛某一起对赵某拳打脚踢。 此时赵某掏出杀猪刀,胡乱捅刺,将侯某、葛某捅伤。之后逃离并报警。后经鉴定,葛某左肺上叶破裂,符合锐器伤,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;侯某左前臂贯通创,其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。 瓦房店法院审理此案认为,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一人重伤、一人轻伤,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,构成故意伤害罪。系正当防卫,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,属于防卫过当,予以减轻处罚;近日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。赔偿葛某、侯某合计10万余元。 声明: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,除搜狐官方账号外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搜狐立场。 推荐阅读 推荐资讯经济赛事八卦军情养生 刷新 下一页 |
公司名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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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类型: |
个体经营 () |
所 在 地: |
全国 |
公司规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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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本: |
未填写 |
注册年份: |
1998 |
资料认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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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范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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